关于2024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金属件钣金及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略) (略) 金属件钣金及表面处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肥西县紫蓬镇工业集中区蓬一路南侧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金属件钣金及表面处理项目位于肥西县紫蓬镇工业集中区蓬一路南侧,租赁安徽 (略) 1#厂房部分厂房,租赁面积206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金属钣金件加工、前处理+喷粉线以及相关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共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达产后每年可生产金属钣金件300吨、防护栏5万平方米。本项目已经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6-*-04-05-*,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厂房部分厂房,仅在厂区内增加设备,主体工程无土方开挖、结构、装饰等施工作业,设备安装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需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暂不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1)净化治理后经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净化治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抛丸粉尘密闭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3)净化治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喷粉粉尘经侧抽集气管收集,经滤芯+布袋除尘器(TA004)净化治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进入固化烘道内,与固化废气经过(TA005)一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 地表水环境: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 (略) 政雨水管网。厂区自建1套污水处理设施对表面前处理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进行收集和净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协管沉淀+混凝芬顿”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t/h),处理后出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 (略) 政管网,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进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抛丸废料、金属粉尘收集后定期售卖;塑粉经收集后回收利用;废滤芯、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手套、废槽渣、废脱脂剂桶等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