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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文化研学营地住宿区域运营服务招商合作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运营服务 营地 招商

所属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发布时间 2024/4/12 关键词运营服务营地招商   近期更新10558项目点击关注“运营服务,营地,招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受福建清源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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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建清源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海丝文化研学营地住宿区域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商引入合作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C*******查看详情

2、项目名称:海丝文化研学营地住宿区域运营服务。

3、标的地址:丰泽区清源街道365号。

4、标的概况:9号楼与15号楼共计21间客房,全年对外经营。10号楼共计43间客房,该区域全年运营约150天(主要在五一、国庆、寒暑假期间)。

5、标的面积:9#楼(727㎡)、10#楼(2336㎡)、15#楼(450㎡),共计3513㎡。

6、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7、委托方收取的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挂牌价:20%。

8、合作期限:4年。

9、装修期:无。

10、资产使用费:第一年和第二年为******查看详情元/年,第三年和第四年资产使用费递增3%为******查看详情元/年。

11、资产使用费支付方式:按年支付,第一期资产使用费由本中心代收。

12、招商用途:开展住宿及相关配套经营业务(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3、9号楼、10号楼权属证明载明用途:旅游文化服务设施;15号楼权属证明载明用途:未载明。

14、履约保证金(押金):*****查看详情元。

15、交易保证金:8*****查看详情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价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合作方,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资产使用费。未被确定为合作方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合作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6、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17、公告时间:2024-04-12至2024-04-25。

18、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04-25 17:00:00。

(1)意向竞价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9、看样时间:2024-04-12至2024-04-25(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柯先生;联系电话:138*****357

20、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1) 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04-12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4-04-26 10: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价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1%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1、网上报名: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2、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商项目《公开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招商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招商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运营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移交,运营服务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运营服务合同为准;

(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合作方;

(5)消防验收情况:有;

(6)经营合作模式:

①委托方和合作方确认并同意将项目所有经营收入统一进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委托方营收,由双方财务人员共同监管账户资金情况;

②经营收入支付:

a、每日双方进行经营情况核对,每月月底进行项目经营统计,次月中旬,委托方按月营收(以实际到账为准)支付给合作方的运营服务费按以下公式计算:月营收*(1-成交价);

b、委托方在支付合作方运营服务费用时,合作方暂按小规模纳税人现有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如合作方遇到税率调整,则增减部分以实际开票总额进行多还少补。委托方在收到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款项。合作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委托方付款的前提;

c、委托方有接待或业务需求因而需使用运营区域的,合作方应按当时房价的8.5折收取,并保证不高于该使用时段同一房型对外经营的最低价格,该部分费用纳入项目营收;

d、合作方在经营区域内售卖文创、二销产品或招商需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该部分销售所得需一并纳入指定账户作为委托方经营收入,委托方按月支付合作方该部分营收的90%作为运营服务费;

(7)水电费用承担:合作方独立承担其使用的水电费用,水费按照约4.3元/m3的标准进行计算,电费按照约1.1元/kw/h的标准进行计算,实际费用金额以电力管理部门及供水部门所核定的为准。

23、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法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法人组织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责任,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

(2)近三年无失信行为和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福建)”(xy.fujian.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4、对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合作方应于被确定为合作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资产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合作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合作方与委托方之间的运营服务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合作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运营服务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商项目的第一期资产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不得将场地转租、转借给他人;

(7)合作方应认可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8)需组建专业的运营团队,并实行24小时有人值守运营管理,以确保运营活动的安全与合规性;

(9)合作方必须依法办理与经营项目相关的各类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

(10)在合作方负责运营的期间内,所有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工作,将由合作方全面负责并执行;

(11)合作方每年总营收必须达到180万元,未达到该经营指标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作方应当妥善结算资产使用费、运营服务费

(12)合作方在运营期间,有义务对经营场地进行文化氛围布置,并根据实际需求对房内设施进行必要的升级和更新。相关升级和更新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在合同到期时,合作方需按照原状将经营场地及设备交付给委托方。委托方对合作方在运营期间所采购的设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13)经营服务必须遵循行业标准和要求。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住宿环境;

(14)在项目运营期间,合作方应负责保障所属人员及客户的安全,积极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5)在服务质量方面,应不断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能力,能够热情周到地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16)合作方需独立承担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与责任,对可能发生的亏损及客户投诉事件负责处理,委托方对此不担责;

(17)合作方应严格遵守委托方营地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方的统一管理;

(18)合作方还需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与委托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项目运营情况,共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合作方在运营期间应配合委托方的管理,若拒不配合我方管理,第一次委托方开具整改通知单,予以警告;第二次处以5000元罚款;第三次委托方可解除合同,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合作方应当赔偿委托方全部损失;

(19)其他详见《海丝文化研学营地住宿区域运营服务合同》。

25、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福建)”(xy.fujian.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有关单位电签同意《公开招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本中心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6、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招商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招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7、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招商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招商文件》为准。

28、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9、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海丝文化研学营地住宿区域运营服务合同》的总额[4年资产使用费总额加委托方收取的4年保底经营收入分成总额(分成比例按竞价结果确定)]为基数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30、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真:0595-********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31、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查看详情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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