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15时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召开武汉安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024鄂0115破1号武汉安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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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发布时间 | 2024/4/19 | 关键词 | 债权 近期更新5479项目 点击关注“债权”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业主 | 武汉安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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