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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室外电力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电力工程

所属地区 河南省-洛阳市 发布时间 2024/4/26 关键词电力工程   近期更新1326项目点击关注“电力工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法信访部(原伊滨经开区法制信访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河南绍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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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室外电力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13室,并于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HLY-*******查看详情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室外电力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查看详情.26元

最高限价:******查看详情.2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室外电力工程

******查看详情.26

******查看详情.2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室外电力工程。

(2)项目地点: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工 期:1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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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04月 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13室

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1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1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法信访部(原伊滨经开区法制信访局)

    地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7*****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绍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39号16号楼11层1105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35*****413

  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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