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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街三善村大围鱼塘一期10号塘招租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鱼塘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发布时间 2024/4/28 关键词鱼塘   近期更新3019项目点击关注“鱼塘”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三善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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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三善交易公告

番禺区沙湾街三善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序号

项 目

资产状况

拟出租年限

拟出租

底价

递增情况

交易保证金

附加条件

默认加价

幅度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1

深香五塘

10.5亩

5年

2800元/亩·年

每3年递增10%

*****查看详情

1、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2、竞得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作合同保证金。

100元/亩·年

2

深香六塘

5.16亩

5年

2800元/亩·年

每3年递增10%

*****查看详情

1、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2、竞得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作合同保证金。

100元/亩·年

3

大围鱼塘一期8-9号塘

12.59亩

9年

4500元/亩·年

每5年递增10%

1*****查看详情

1、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2、竞得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作合同保证金。

100元/亩·年

4

大围鱼塘一期10号塘

5.24亩

9年

4500元/亩·年

每5年递增10%

*****查看详情

1、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2、竞得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作合同保证金。

100元/亩·年

5

大围鱼塘一期11号塘

6.17亩

9年

4500元/亩·年

每5年递增10%

*****查看详情

1、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2、竞得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作合同保证金。

100元/亩·年

6

吴棠号008耕地

7.67亩

9年

2000元/亩·年

每5年递增10%

*****查看详情

1、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2、该资产7.67亩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只可种植粮食作物。

3、竞得人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作合同保证金。

100元/亩·年

二、报名时间: 2024 年 0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沙湾支行,账号:001*****000******查看详情注明:XX村XXX耕地/XXX鱼塘/XXX厂房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等),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并在报名时间内到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按项目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时间: 2024 年 5月 13日上午10:00时,未经现场报名及确认竞投资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交易地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即沙湾政务中心一楼,大巷涌路143号)

交易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交易约定 :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全额退回。

(四)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另作处理。

(五)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承租方竞得之后在租赁期内需自主经营使用,不得自行转租或分租。若承租方未经我村书面同意,自行转租或分租,期间发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六)不准在租赁范围外建窝棚或其他建筑物(在租赁范围内搭建的窝棚或其他建筑物必须要符合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要求)、禁止饲养禽畜和种植苗木及乱摆乱放杂物等。

(七)如遇政府等上级部门征收、征用、拆迁或村发展需要提前收回涉及上述标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含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情况,竞得方必须无条件应服从,竞得方交还后,出租方无息退回已收竞得方已缴交但尚未发生的租费及履约保证金。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租赁标的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同意按变化后的租赁面积核减租金。若竞得方不服从搬离,则出租方按竞得方占用时间计算承包费不予减免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方在使用期投入的种植物及地块上盖一切附着物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单方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竞得方承担。在租赁期内,上述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除青苗及承租后竞得方投入的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补偿归竞得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含原有的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均归出租方所有。

(八)序号1、3、4、5:生态养殖不得放养大口鲶鱼和埃及塘虱等,在养殖期间必须符合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排水标准。

(九)序号2:深香六塘,农用土地必须要符合基本农田的种植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原貌及作非农用途和违法用途。

(十)序号6:吴棠号008耕地,面积7.67亩,其中7.67亩为永久基本农田,永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粮食生产,如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种植。

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凡是拖欠我村租金的相关人员及其户内成员都不能参与本次竞投事项。

(四)竞得者如对交易面积有异议的,可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公司进行测量,且以实际测量的面积签订合同,产生的相关测量费由竞得者承担。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报名地点: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 (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交易事项 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9:5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三善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黎先生、彭小姐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二)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三善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 年 4 月 28 日



鱼塘养殖租赁合同(样板)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三善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人代表:郭伟波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经公开竞投,乙方竞得本村 总面积 亩,经营用途为生态养殖。生态养殖不得放养大口鲶鱼和埃及塘虱,以及破坏生态、污染水源的生物等,在养殖期间必须符合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排水标准。

二、租赁

乙方租赁期限为 年, 即从20 年 月 日起到20 年 月 日止。本合同

所称的“年”是指从租赁期起始日算起每满12个月为1年。

三、租赁金及合同保证金

1、首年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即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首年的租金合计为

元。在租赁期内,每三年在上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2、租金缴交时间: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乙方须于每年7月前向甲方缴交当年租金的50%,当年度剩余租金须于11月15日前付清。甲方开具相应的收款票据,上述租金为不含税价,因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在上述指定的期限内到沙湾街三善村委会财务办公室办理缴交租金手续。

3、乙方竞得后,乙方竞投保证金(¥ 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办理完相关的交地手续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不准在租赁范围外建窝棚或其他建筑物(在租赁范围内搭建的窝棚或其他建筑物必须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以及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要求)、禁止饲养禽畜和种植苗木及乱摆乱放杂物等。

2、该鱼塘上的供水、供电设备及报装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只提供协助,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租赁范围内的供水供电设施归甲方所有。

3、如遇政府等上级部门征收、征用、拆迁或村发展需要提前收回租赁标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含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交还后,甲方无息退回乙方已缴交但尚未发生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租赁标的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同意按变化后的租赁面积核减租金。若乙方不按搬迁通知予以搬离,甲方有权按乙方占用时间收取租金不予减免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且视为乙方放弃其在租赁期间投入的种植物及地块上盖一切附着物,甲方有权单方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租赁期内,上述租赁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除青苗及承租后乙方投入的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含原有的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均归甲方所有。

4、本合同租赁期内,土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按本合同的约定享有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原貌及作非农用途和违法用途。

5、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转包(转让)。

6、乙方自行承担自身的债权债务,并合法、妥善地处理劳资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延付工人工资。

7、在本租赁期内,乙方需自行修路行车,期满后乙方要将填土坭及其他杂物清理干净才能撤走,否则甲方因此而支付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8、在租赁期间,乙方是该租赁标的物的实际管理者,乙方及在该租赁标的物内工作或走访的一切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该租赁标的物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损失,以及有关部门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交租金的,按实欠款每天1.2‰计算滞纳金,逾期30天仍然未交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清理鱼塘内农作物以清偿欠款,且向乙方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擅自变更经营用途、擅自将租赁标的转包(转让)、擅自改变租赁标的原貌及在租赁标的范围外建窝棚或其他建筑物、乱摆乱放杂物及种植农作物等、在租赁标的范围内饲养禽畜、放养大口鲶鱼和埃及塘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且向乙方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3、甲方单方违反本合同致合同解除的,以双倍合同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单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保证金,且向乙方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4、本条第1、2、3点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解决与违约方纠纷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违约方均应当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解决与违约方纠纷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

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告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文止)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三善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XXX

签名及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附件:乙方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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