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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关于摄像机设备的招标公告
(2004-11-29 14:06:41)

  标书编号:zzcgk2004-017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张家港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摄像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zzcgk2004-017
  一、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时必须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交采购招投标服务单位验证);
  2、供应商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表);
  4、供应商最近2年的主要业绩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说明;
  5、供应商获得技术资格认证的相关中级职称工程师人数、简介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方必须提供摄像机设备厂商(或国外厂商驻国内办事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以废标处理;
  2、投标方必须提供摄像机设备厂商(或国外厂商驻国内办事机构)对本项目设备的三年免费保修承诺书原件,否则以废标处理;
  3、投标方必须提供日本精工镜头国内一级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以废标处理;
  4、投标方必须提供日本精工镜头国内一级代理商对本项目设备的三年免费保修承诺书原件,否则以废标处理;
  5、投标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由出具以上证明文件的设备厂商(或国外厂商驻国内办事机构、日本精工镜头国内一级代理商)确认的所供设备为正宗原厂产品的证书原件,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6、投标方必须提供日本精工镜头授权人的国内一级代理商证书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以供审查。
  上述1、3、6、7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2、4、5项为补充性文件。
  六、企业情况介绍(含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二、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4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人民中路33号)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
  其他有关事项
  三、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04年12月21日上午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4年12月21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孟晓光、樊立峰
  其他有关事项:
  四、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4年12月2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
  五、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孟晓光、樊立峰
  联系电话:0512-58699071 
  传真电话:0512-58699071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215600 
  网址:
  标书款汇款地址: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汇款银行及帐号: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800068238901027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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