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公安局医疗设备、招标编号(GMTC042N01ZH074)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广州市公安局采购的医疗设备包括: 子包1: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手术器械、医用智能型高频电刀、腹腔镜、生物显微镜、高级研究显微镜、高档全自动显微镜照相装置、检眼镜、检耳镜等设备一批; 子包2:自动组织脱水机一套; 子包3:研究型三人共览显微镜一套;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一个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一个包内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但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进行投标亦可同时对四个包进行投标。 实施地点:广州市。 实施时间:签定合同60天内。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的投标人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 b)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及 c) 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己生产时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 d) 投标产品必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e) 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取得主要货物(子包1主要货物: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医用智能型高频电刀、腹腔镜、生物显微镜、高级研究显微镜、高档全自动显微镜照相装置、检眼镜、检耳镜;子包2主要货物:自动组织脱水机;子包3主要货物:研究型三人共览显微镜;)生产商或其代理商的有效授权,其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所授权经销产品及有效期;及 f)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它条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4年11月30日至2004年12月20日; 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获取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广州空军第一招待所会议楼一楼101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4年12月21上午9时起; 递交截止时间:2004年12月21日上午10时止; 递交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广州空军第一招待所会议楼3楼307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4年12月21日上午10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广州空军第一招待所会议楼3楼307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答先生 地址及邮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二部 (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广州空军第一招待所12楼705室) 电话:020-37636200 传真:02037636200 电子邮箱:www.dept2gdmeetc@163.com 网址:www.gdmeetc.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