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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安全防火设备招标公告
(2004-11-26 9:15:31)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需的安全防火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4-649
  2、招标项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防火设备。
  3、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第一包:8公斤ABC干粉灭器505个、消防自救式呼吸器500具、2公斤ABC干粉灭器2500个等防火设备。
  第二包:救生缓降器259个及安装
  第三包:防盗报警系统160台
  第四包:电视监控设备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4.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出具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或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或者提供从合法、正规的经销渠道取得所投标货物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下列文件:
  (1)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3C认证等文件(复印件);
  (2)制造厂商的质量保修承诺文件(复印件);
  (3)制造厂商在本项目所在地设置的维修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资料;
  (4)投标人情况介绍(原件);
  (5)投标产品近三年销售的重点业绩(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对其本次投标有利的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7)其他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4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套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11月29日下午1:3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4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取整到千元)。
  7、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4年11月29日下午1: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404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联系人:陈相坤、董松
  联系电话:0431-8490733、8490753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431-8490685
  传真:0431-8490733、8490753
  邮政编码:130022
  网址:www.jlszfcg.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16073938091001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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