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委托,对音响设备、灯光设备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 二、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音响设备、灯光设备等。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 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人代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属新注册企业,须出具当年验资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 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11月1日至3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五、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4年11月24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门头沟区晨光饭店六层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1号) 八、项目联系人:索镜 张淑芳 联系电话:69844751 传真电话:69844751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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