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深圳市福田区辖区企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图像系统、灯光音响系统、摄像刻录、智能中控、电脑网络、软件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福田区辖区企业服务中心俱乐部灯光音响等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FT2004gk-NO.097 2.招标内容:图像系统、灯光音响系统、摄像刻录、智能中控、电脑网络、软件等 3.投标资格: a、投标人必须为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社会组织;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 b、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c、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产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属进口的必须具有商检证明文件; d、投标人必须有代理资格和厂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必须在标书中附上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投标主要产品的彩页; e、所投产品必须在中国地区已有销售业绩,并成功运行至今。 4.领取标书时间:2004年8月31日至9月13日(休息时间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6室) 联系电话:82917626 6.业务联系电话:82918123 传真:82918123 联系人:郑先生 蔡先生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4年9月2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要求的恕不接受。 8.标前答疑会的召开时间、地点:2004年9月13日上午9:30于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楼29楼开标室,不参加标前答疑会的后果自负。 9.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楼29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0.领取标书时(自备磁盘或U盘)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1.投标保证金于2004年9月18日前交到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权 。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采购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