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宁采购[2005]1号 阜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货物,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阜宁县明达中学计算机房,预算76万元。 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3月4日—2005年3月17日。 三、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财政局101室。 四、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只售电子标书,购买时带一张未使用过的软盘。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3月22日8: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05年3月22日8:30,阜宁县建设局一楼开标大厅。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的规定。 八、招标机构情况 招标机构名称:阜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宁县财政局101、102室(阜宁县城河路与东风路交界处) 联系电话(传真):0515-7263900 阜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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