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疑 函 根据某些供应商就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FCGZX-J2004352)提出的以下问题: 1、 系统集成商是否需要货物厂商授权书? 2、 谈判有效期多久? 3、 可否延期举行谈判? 为此,我中心现答复如下: 1、本项目参加竞争的主体是运营商,按照谈判文件,应该拥有所要求货物的厂家授权书;谈判文件中并无明确要求系统集成商必须拥有货物厂家的授权书;如已有,可提供。 2、谈判有效期为谈判开始之日起30日。 3、供应商的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等其他事项,按照原谈判文件的内容不变。 联系人: 张明治,张亚婷 电话: 0551-2665005 传真: 0551-2612676 开户行:合肥市商业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21312080004371 URL:http://www.hfzfcg.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