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辉县市政府采购办、建设工程招标办批准,辉县市检察院接待大厅、办案中心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辉县市检察院接待大厅、办案中心工程 二、项目编号:辉财招标采购[2007]09号 三、基本概况:接待大厅、办案中心结构均为2层、建筑面积2500m2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参与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D、投标人资质等级:应具有建筑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六、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2007年6月5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七、资格审查及报名地点:辉县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辉县市建设局院内) 八、购买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法定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资质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联系电话:0373-6256030
辉县市共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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