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清原县交通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王剑(13804231596) 2.招标人地址: 清原县交通局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抚顺市自行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孙国萍(13081316169)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清原镇清河路28号 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 清原县客运公司综合楼 6.招标项目地点: 清原镇清河路原客运公司旧址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5-5-24 至 2005-11-20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政府投资 投资额: 1000万元人民币工程规模: 5418.65 9.招标范围 土建及配套工程 10.投标人资质要求: 工民建三级以上(含三级) 11.报名时间:2005-5-5 至 2005-5-11 14:00:00 12.报名地点: 清原县建委招标办 13.投标人须知 14.资格预审时间 2005-5-5 至 2005-5-11 14:00:00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工程类别: 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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