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澄清函
各投标商:
现对海淀区香山街道“香山枫林路、金源路道路整治改造”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ZX2005-30)作如下澄清: 第二包“金源路道路整治工程”项目对投标商资质要求:将原“市政工程承包二级(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改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变,特此澄清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