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申请人在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从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即日至2005年8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联系人:罗云能 王芳 联系电话:0873-2152105 2152103 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318号。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建水县旅游局职工住宅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5年8月4日17时30分以前送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5年8月8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在此时限内未收到通知的即未获得投标资格。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工程详细信息:1. 建水县旅游局职工住宅楼工程,已由建水县发展计划局建计投资[2005]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规模:建筑面积7537.49平方米,计划投资6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建水县北部发展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2月27日,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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