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家用电器 编号:NJZC-2005O050 项目负责人:曹丽华 | 序号 | 类别或品名 | 规格、型号、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交货期(天) | 备注 | 1 | 电视机 | 长虹CHD51B5 | 1 | 台 | | | | 报价含保险、运输、税费、安装施工等一切费用 每一需求单独报价,以清单总报价最低中标。 | 2 | 电冰箱 | 华凌BC-40 | 1 | 台 | | | | 3 | 功放 | 步步高AV138 | 1 | 套 | | | | 4 | DVD机 | 步步高歌王KD-01 | 1 | 台 | | | | 5 | 音响设备 | 步步高SP320 | 1 | 套 | | | | 6 | 电话机 | 步步高HWCD007<66>TSD | 3 | 个 | | | | 7 | 电话机 | 步步高HCD007<33>TSDL4 | 4 | 个 | | | | 报价 | |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注:请于2005年9月6日10:00时前将该报价单送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并附上有关服务承诺。
询价单填写说明
请报价人注明投标所供货物详细规格配置,货物的总价须包括全部货物(指产品能够发挥其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所有配置)的完税价及运输、安装、安装材料、培训费,调试费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1、 每一需求单独报价,以清单总报价最低中标。
2、 报价人应保证货物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应对所投货物提供一年以上的质保(需求表另有要求的除外),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依据(最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附报价单后)。
3、 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市或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部分)或合同双方进行结算。
4、 交货时间:越快越好,投标时自报。
5、 付款方式:货到使用单位,安装、调试合格后,15-20个工作日付清货款。
6、 上述需求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南京市 南京市社会主义学院本级 童虹 联系,联系电话:83615012。
7、 财政付款须知:商品最终成交价报价单(供应商盖红章)发票复印件(用户盖红章)验收单(用户盖红章)采购合同二份(用户、供应商盖红章)
联系电话:025-83279812 传 真:025-83279814
地 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 联 系 人: 曹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