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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交警大队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2006-9-30 13:30:15)

常采公告〔2006〕48号

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常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现就东莞市常平交警大队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式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1、采购编号:CP200648

2、采购项目内容:发电机组设备及安装,包括设备及相关备件安装(含配套环保工程)、调试、验收合格取证、资料整理送档、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项目。

一、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6年9月30日至2006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二、购买谈判文件地点: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莞市常平镇站前南路财政大楼附楼201号(常平第一小学对面)。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四、合格报价人:

(一)具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或就该次采购获得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授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每个报价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品牌投标,非制造商的报价人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发动机、发电机、控制部分)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环保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及机组的安装、调试施工资质(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则必须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需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近三年(2004-2006年)以来已竣工或已投入使用的至少三个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四)生产制造商(必须为知名品牌,采用全球先进技术,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请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标书电子文档的,请自备优盘或其他移动存储设备。)

六、东莞市常平交警大队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06年10月19日上午8:30至9:30(北京时间)。(迟交者拒收)。

七、东莞市常平交警大队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谈判时间:2006年10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联系人:陈小姐、尹先生

电话:(0769)83986113       传真:(0769)83813213

网址:www.dggp.gov.cn   Email: cpcgzx@dg.gov.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常平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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