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三级专线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受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单位所需三级专线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与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1. 招标编号:HBCG[2006]96B号 2.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3.采购项目: 型号定义 产品描述 数量 1、市院核心路由器 详见相关设备的技术要求 1 2、区县院汇聚路由器 5 3、区县院汇聚交换机 5 4、市院语音服务器 1 5、市院、区县院语音网关 6 6、市院视频会议系统MCU 1 7、市院视频会议系统终端 1 8、业务系统(GK、MCU调度系统各一套) 1 9、区县院视频会议系统终端 5 10、市院、区县院视频监控系统终端 6 11、市院网络管理软件 1 12、市院、区县院防火墙 6 13、市院入侵检测系统 1 4.招标人: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5.招标机构联系人:李元元 联系电话(传真):0392—3326871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10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鹤壁市财政局十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厅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9月30日至2006年10月16日上午9:30前(法定工作时间) 8. 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②所投设备为本国货物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③具有国家保密局核准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供应商; ④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产品(路由器、交换机、语音网关、语音服务器、视频终端、MCU、服务器、防火墙、入侵检测等)产品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理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国家保密局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所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司)红章。 ⑤具有良好的售后业绩,无售后服务投诉意见。 9、付款方式:设备(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满10日后付到合同总额的70%,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付合同总额的20%,一年后即付清剩余部分货款。 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200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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