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阳县市容局的委托,对凤阳县垃圾中转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供应商必须为所需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备生产厂家项目授权书原件的代理商; 4、提供拟投标品牌设备在2004-2006年期间,由投标人建设实施的成功案例(安徽省内)至少一个;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徽省、凤阳县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7年3月2日-3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凤阳县三步两桥农行旁)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或转帐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可发传真件;2、符合要求的成功案例(2例)的合同(含设备清单)及验收材料的复印件;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第3、4条要求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4、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第5条中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投标时请携带备查。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5吨卧式垃圾压缩机2套。 四、招标方式及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个。 五、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前以现金方式(信封密封)交给招标人,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凤阳县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凤阳县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八、凤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安徽省凤阳县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凤阳县农行 银行帐号:230001040000549 九、联系人:孟凡国 0550673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