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1. 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SMJL招标[2007]YA06 号的永安市南环路.南山路住宅小区土石方工程 ,已由 永安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 : 约520 万元,挖方总量431249立方米,填方总量6947立方米,余土外运424302立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为永安市南环路.南山路住宅小区土石方工程 ,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___无_ __;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永安市南环路.南山路旁 ;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可进行土方工程施工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 2007 年 9 月 25 日,总工期 1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 自筹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 年8 月31 日至 2007 年 9月 4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3:00 时至 5:00(休息日不休);出售地点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___地址 永安五四路136号社保大楼四楼、电话0598-3631968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图纸等资料计每份人民币 9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 级项目经理资质或 二 建造师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_。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9 月 20 日 下午2: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安市大唐酒店七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员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南区 ,邮编: 366000 电话: 吴侑天 联系人: 13859112328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永安分公司五四路136号社保大楼四层 ,邮编: 366000 电话: 永安分公司电话0598-3631968 传真: 3631968 联系人: 朱光平、刘 欣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永安市农业银行南门分理处 开户名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帐 号: 810201040004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