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双头无影手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A包 | 双头无影手术灯 | 5 | 台 | 合同签定后45天内 | B包 | 双头无影手术灯 | 2 | 台 | 合同签定后45天内 |
2、投标人要求: ①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或本地区的合法代理商或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②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本国产品,则须提供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④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⑤洽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深圳市政府供应商注册卡(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3、购买标书时间:2007年8月31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标书售价:每包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07年9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概不受理。 7、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07年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 黄考华 董斌 联系电话:0755—83883076 83883077 传 真:0755-82904418 网 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