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门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货物供应及其相关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情况简要说明、采购清单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JM2007-C159。 (三)采购情况简要说明:江门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物。 (四)采购清单: 产品 | 数量 | 4口KVM多电脑切换器 | 3台 | 8口KVM多电脑切换器 | 4台 | 可滑动通用/多用导轨 | 3套 | 笔记本电脑 | 8台 | 彩色喷墨打印机 | 1台 | 录音笔 | 1支 | 传真机 | 2台 | 复印机 | 3台 | 外置刻录机 | 1台 | 商用台式电脑 | 14台 | 服务器 | 2台 | 服务器 | 1台 | 服务器 | 1台 | 服务器 | 1台 | 服务器 | 8台 | 服务器 | 1台 | 激光打印机 | 5台 | 激光打印机 | 1台 | 交换机 | 2台 | 服务器软件 | 2套 | 数码摄像机 | 1台 | 碎纸机 | 5台 | 移动硬盘 | 1台 | UPS电源 | 1台 |
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书”或江门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的采购预览。 (五)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六)交货地点:江门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有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是所投报设备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 (四)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的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保证所投报产品及售后服务的质量,主要品牌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和服务器。 三、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投标主要设备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证明资料; (四)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以上文件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文件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政务公开栏目(http://cgzx.jiangmen.gov.cn/ zwgk.asp?classID=32)查阅《关于开展供应商登记和实施采购文件网上下载的通知》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二)供应商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8月28日起至9月14日17:30时止。 (三)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一套,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9月18日上午8:30 时至 9:00 时。 六、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9月18日上午9:00 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八、开启投标文件时间: 2007年9月18日上午9:00 时。 九、开启投标文件地点: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西园里下1号102/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电话:0750-3527836 联系人:李国伟 传真:0750-3552836 邮 编: 529000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