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07年9月19日抚州市道路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项目竞争谈判公告修改如下: 1.原公告第3点 第3)条修改为:具有或曾经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 2.原公告第3点 第7)条修改为: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单个工程150万元以上的数码+视频电子警察业绩一份,以原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业绩不算。 3. 原公告第4点 第4)条修改为:安全技术防范国产设计、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4. 原公告第4点 第6)条修改为: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闯红灯自动纪录系统”合格检验报告。 5. 原公告第4点 第7)条修改为: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车辆违法自动纪录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6. 原公告第4点 第9)条修改为: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单个工程150万元以上的数码+视频电子警察业绩一份,以原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业绩不算。 7. 原公告第6点修改为:现场勘察于2007年10月12日以前由供应商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8. 原公告第7点修改为:答疑会:定于2007年10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1楼会议室举行。(供应商费用自理) 9.原公告第8点修改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10. 原公告第9点修改为:兹定于2007年10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十一楼会议室进行谈判采购活动,届时请各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参加谈判大会。 采购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魏祁、刘熹、陆翠华、芦敏 电 话:0791-6214279、6259341 传 真:0791-6214279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07-9-29 17:3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