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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莆田第十五中学科技楼、教学楼)招标公告
(2007-9-30)
建设单位
莆田第十五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莆田第十五中学校内 
总 投 资
720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706085756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为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杜绝对工程建设暗箱操作的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拟对要施工的科技楼、教学楼工程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工程代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莆田第十五中学教学楼、科技楼
2、项目地点:莆田第十五中学校内
3、总投概算:72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荔城区审计局审计的工程造价的3.2‰计费.
四、报名条件
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有效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2、非本市的招标代理单位须在莆田市内有注册分公司并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招投标代理单位。
五、提交材料
1、企业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须经年检期年检有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经年检期年检有效)
3、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副本)(非本市的招标代理单位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5、被委托人经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保证金
1、每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伍千元收取,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2、投标单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的保证金在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7年 10月 10 日 8:30至 9:30。超前或逾期递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
2、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八、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报名,报名不少于3家。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在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单位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九、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的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工程清单、标准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开标、评选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3、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抽签确定后三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公示时间
2007年 9月 30日至2007年 10月 9日
十一、抽签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十二、抽签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后半小时内。
建设单位:莆田第十五中学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706085756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报名开始时间
2007-10-10  8: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10-10  9:3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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