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全区企业建设用电配套工程之科学城美维电子企业10KV供电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管办[2007]7号文批准,2007年全区企业建设用电配套工程之科学城美维电子企业10KV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2007年全区企业建设用电配套工程之科学城美维电子企业10KV供电工程 二、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719233566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3206769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82090204 三、建设地点:10KV线路主供①由加庄站新出馈线F1新敷一条ZRYJV22-3×300mm2高压电缆,经南云三路、南翔一路、科丰路原有电缆沟,顶管过科丰路及河涌至美维高压室; 10KV线路主供②将碧山站F9至10#开关房的电缆02头改入美维高压室,新敷一条ZRYJV22-3×300mm2高压电缆,经科林路、南云五路、科丰路原有电缆沟至美维高压室。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敷设ZRYJV22-3×300mm2高压电缆约7234米,顶管PEΦ160mm×4孔约130米;埋管PEΦ160mm×4孔约50米,四板电缆井2座;“T”接电缆工井1座。详见招标图。 五、预计发包价: 976 万元 六、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 年 11 月 6 日---- 2007 年 11 月 7 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 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电话:82086706)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与本项目所相应的:①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资质或以上;②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之一的资质的企业。; 4. 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相应级别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 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年 月 日前两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 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 〈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 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 本招标工程对联合体的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005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条第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 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 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 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 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 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 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 号)规定计算招标预算价,并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按审定后的预算价下浮8%设为投标上限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 料一览表》,(一式2 份, 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 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 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如需摇珠,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9月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