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门头沟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定点供应商招标采购
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MC2007-130
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828019或69828109转16或19
六、采购设备名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机、传真机、碎纸机、
复印机、一体机、网络设备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该类货物的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应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7)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属新注册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07年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复印件各一份。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7年12月6日至2007年12月7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十、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9日上午8:5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2007年12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图书馆西楼四层会议室(门头沟新桥大街21号)。
十三、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十四、项目联系人:曹连香、 张力
十五、联系方式:(010)69828019/69828109转16或19
传真电话:(010)69844751
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