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1. 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闽大正招(2007)第043号的沿江快速通道滨江东路一期一标段工程,已由南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约5500万元;道路为城市快速通道。本次招标项目为沿江快速通道滨江东路一期一标段工程(K0+000~K1+280)施工图上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项目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平市大家厂至南纸铁路桥 。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交通方便,施工供电条件已具备;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12月31日,工期 365 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08年4月底前完成66标准高程下挡墙工程;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7 年 12 月 1 日至2007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上班);出售地点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南平市中山路83号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 300元。施工图纸每份人民币 37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市政贰 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1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文体路41号青少年宫10楼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827678 ,传真: 0599-8827618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中山路83号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6166718 传真: 0599-6166636 联系人: 卢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号: 开户银行: 工行南平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帐 号: 1406049809601003433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南平市建设局负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