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询价通知书 SZSD2007-X-094 本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委托,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2007年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汽车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标的物清单: 名 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颜色 数量 每辆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迈 腾 1.8T自动舒适型 白色 2辆 23.5004 现货 备注:车辆外观为公安部2004式警车标识 二、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询价编号 4、响应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名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颜色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5、质量、服务、保修承诺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采购预算范围内价格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四、综合说明: 1. 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二项单独制作《询价响应报价表》。 2. 报价包括运输、存储、报关、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 3. 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4. 付款方式:成交设备由乙方负责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经安装调试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一次付清。 5. 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金额的2‰向我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6. 本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3日上午11:00时。 7.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2008年1月3日下午1:30时。 8.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政府采购管理处。 9. 响应单位必须开具本单位机动车专用发票。 10. 响应单位的《询价响应报价表》应密封送达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1. 密封封面上应注明询价编号。 12. 响应单位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上述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苏州市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13. 除本通知书第一项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响应单位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14. 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5. 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6. 本采购信息将同时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刊登,敬请留意。 五、联系方法: 1. 地址: 苏州竹辉路358号6号楼 2. 联系人: 辛 伟 叶素平 3. 电话: 65201419 65208591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