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富发改发[2007]117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富发改比备[2007]40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竞争。
| 施工1 | 客运中心大楼、检察院大楼、人民银行大楼、大转盘街心花园为一合同段 |
| 施工2 | 共和建司大楼、省养路段大楼、盐锅遗址左右侧大楼、李二豆花饭店大楼、环保局大楼、梅泽花园转盘 |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7年12月29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8年01月04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城市管理局)
开户银行: 富顺县建设银行
账 号: 5100161720805088447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8年01月07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