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 1、莆田市城厢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拟建的省道201线(滨海大道)莆田市城厢区下张边至东沙段B标段建设工程已由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省道201线(滨海大道)莆田市城厢区下张边至东沙段B标段建设工程 工程性质: 交通道路工程 工程规模: 全长5.59公里 技术标准: 部颁二级公路标 投资概算: 约12000万元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桥梁及其他附属设施;桩号为K9+870—K15+460。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建设工期: 540日历天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东海镇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联合体投标按规定)。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5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8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阮先生 联系人: 邱先生 电话/传真: 0594-2690412/2630380 电话/传真: 0594-2767866/2792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