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泉施招字[2007]第 218 号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泉州市洛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洛秀组团和谐光电周边市政道路(东经三路、东纬五路)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惠安县东园镇 投资规模:约2500万元 监理费率: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1.2%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有:(1)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2)经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等级;(3)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2、企业法人所在地开户行汇入的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2008年 元 月 28 日17:3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广场支行;账号: 152710152200001448。 3、投标保证金凭证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218)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中采用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确定中标人。 四、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应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08年 元月 2日上午8:00-2008年 元 月 8 日17:30。提交人民币:200 元。如需图纸(设计文件)的请于2008年 元 月 8 日11:00前与招标代理联系。每套图纸售价 1000 元。联系电话:0595-27821888。 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8年元月10日16: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qzcxzj@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盖章。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及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8年 元 月 29 日 8:00时至9:00时止送达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报名回执。 七、开标时间:2008年元月 29 日9:00时; 开标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行政服务中心大厦六楼)。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咨询电话:0595-27821888 传 真:0595-27821888 联 系 人:小赵 招 标 人:泉州市洛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