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标人对二十埠河上游及东支段河道综合治理设计项目(HFCGZX-Z20071124-2)和板桥河上游及东支段河道综合治理设计项目(HFCGZX-Z20071124-3)提出的问题,经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同意,我中心现答复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期要求“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在第一部分第四章设计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点进度要求“初步设计30天”,前后初步设计周期不一致,请明确初步设计周期。 澄清:初步设计周期以“初步设计30天”为准。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230001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3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玉龙 电话:0551-2692059 传真:0551-2619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