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true" CodeFile="find.aspx.cs" Inherits="find" %> 中国采招网--成都市南部新区起步区栏杆堰(B10-外环路)截污管道、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当前位置: 中国采招网首页 ->
成都市南部新区起步区栏杆堰(B10-外环路)截污管道、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www.bidcenter.com.cn  (2008-3-31 18:01:01)


              成都市南部新区起步区栏杆堰(B10-外环路)截污管道、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成都市南部新区起步区栏杆堰(B10-外环路)截污管道、河道整治工程已经成计投资【2004】118号文批准开展招标工作。成都市兴南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业主,委托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栏杆堰(B10-外环路)截污管道、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及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栏杆堰(B10-外环路)截污管道、河道整治工程
    2.建设规模:截污管道约520米;河道整治约527米
    3.标段划分:施工及监理各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 
    5.建设地点:成都市南部新区起步区 
    6.工期要求: 90个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栏杆堰(B10-外环路)截污管道、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四、资质要求
    施工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2006年或2007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监理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4月8日止(9: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永丰路47号丰尚911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b.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施工),以上证件均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省外企业适用,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 标 人:成都市兴南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5142819  
    传  真:028-85133024  
    联 系 人:毕小姐  
    地址:成都市永丰路47号  
    邮编: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