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08090-g
工程名称: 西韩村整村改造左岸风度工程三标段 (V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剪力墙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工程地点: 崂山区中韩街道西韩村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85899.84平方米 预计造价(万元): 103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青规建管字[2007]95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房地产开发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 88993476
招标代理: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邱万里 0532-88993476
招标内容: 施工
要求: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壹 级以上资质。;
2、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为 工民建 专业 壹 级及以上;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界定:单体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单体工程合同估算价在 1500 万元以上、结构为 框架 的 房屋建筑 工程。
公告说明:
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度为 8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投标单位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的形式。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缴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发放5日内缴纳均视为有效。
(2)本工程要求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自开标之日起五天内,分别将中标价的10%作为支付担保金和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转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能到帐的,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招标单位有权按照评标时的排名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若招标单位支付担保金逾期未能到的则不能追究中标单位上述责任,同时中标单位有权撤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按施工进度分批退还。
(3)中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必须到位,且不准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如项目经理不到位或不能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招标单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作为违约金。若因招标单位原因6个月内不能开工,中标单位可于6个月后更换项目经理,所更换项目经理不得降低资质等级。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及详细通信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电话);
(2)企业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企业);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1)招标人将按照青建管工字〔2008〕10号文件(详见青岛建筑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办法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08年 04月 日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九、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招标报名期限: 2008年04月01日09时 — 2008年04月03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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