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08]032号
1、 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高坪返迁房9#楼 工程已由有关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 ;⑵工程规模 约2300m2 ;
⑶结构类型及层数 框混 6+1层 ;
⑷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
⑸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⑹项目总投资 约200万元 ;
⑺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 ⑻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⑼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5 月,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总工期 210日历天;
⑽工程建设地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坪村 ;
⑾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有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情况可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件精神执行) 和具有足够资产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有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情况可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件精神执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款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08年 5 月 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资料费 400 元,招标软件使用费 100 元,图纸光盘100元,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翁毅军
办公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 341000
联 系 人: 刘承燕 联系电话: 13970147629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建达工程建设咨询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何邦清
办公地址:赣州市水南新区长征大道东段丰德园小区B栋 6 单元 3 楼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人: 王兰霞 联系电话: 0797-8402163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受理投诉电话:0797—8371103
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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