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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GC2008096章江返迁小区11#、13#、15#、17#楼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
www.bidcenter.com.cn  (2008-5-31 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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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改补充通知
  (一)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资格。
  (二)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天以内需完成临时设施,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招标文件中第71页承诺书“7、同意招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取消。
  (四)再次强调:“若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则必须提供该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按照《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要求附承诺书”。
  (五)11#楼清单第56项水泥砂浆踢脚线工程量修改为“302.18m”;13#楼清单第56项水泥砂浆踢脚线工程量修改为“302.26m”。本工程招标工程预算造价(Y)为:12222986.89元。
  (六)本工程招标人为“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答疑
  1、问:是否提供清单电子表?
  答:电子版清单见附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看。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本工程不提供预算书,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15#楼清单56项335.94m是否有误? 17#楼清单60项302.65m是否有误?
  答:无误。已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本工程只计楼梯间、走廊等公共踢脚线,其余部位不计踢脚线。
  3、建筑大样图中GRC1~GRC5未注明何种材质?是否为成品?
  答:GRC是指玻璃纤维强水泥制品。为成品。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下载: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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