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喀什地区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喀什地区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我局拟定了喀什地区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局。本次公示时间:**日至4月14日。
附件:2023年度喀什地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环境业务科,*;通讯地址: (略) 解放南路312号地区生态环境局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