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功能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功能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3年12月27日   福建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功能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16- 点击查看详情》》 -83-01- 点击查看详情》》 ,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 (略) 城市总体规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以及环境保护对策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 (略) 东湖路16号( (略) 内)。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将 (略) 医养结合楼养老病房功能调整为医疗病房,调整后本 (略) 医疗床位500张,项 (略) 住院医疗床位总数960张;新建一座处理能力1000t/d污水处理站,待新建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后,拆除现有的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13998.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8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扬尘、噪声、污水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医技楼检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同其他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贵岐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总排放口应实施规范化建设,安装视频监控,其中流量指标应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标准。

  (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应经除臭除味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2m。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落实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检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规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做好《报告书》确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按要求制订并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环境管理。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有效容积满足要求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六) (略) 产生噪声的设备选型和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运营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投入运营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医院内设置的核与辐射项目应按规定另行办理环保手续。项目竣工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略) 蕉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日印发

标签: 医养结合建设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