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示表
序号 | 公示信息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址 | 凤凰湖产业园大安组团 | |
建设单位 | 重庆 (略) | |
环评机构 | 重庆山合田 (略)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大气专项评价) | |
项目概况 | 租用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大安组团重庆 (略) 2栋空置厂房及部分预留用地,建设1条年产10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喷淋塔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依托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调胶、施胶、热压、削片、刨片、筛分、打磨、切割、锯边、砂光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采取分区防渗,脲醛树脂调胶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边角料、除尘粉尘收集回用于生产;磁选渣、废砂轮等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胶渣、含油棉纱和手套、废润滑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全文公示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拟不予批准原因 | ||
公示时间 | **日—**日 |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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