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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农村户厕改造坐便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03月11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3-11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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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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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磋商邀请

(略) 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江苏 (略) (略) 农村户厕改造坐便器采购项目(JSZC-*-JSHS-C2024-0009)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略) 农村户厕改造坐便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JSHS-C2024-0009

2.项目名称: (略) 农村户厕改造坐便器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

4.项目行业:工业

5.预算金额: 290.682万元

6.最高限价:420元/套(包括坐便器及便器水箱配件、坐便器坐圈和盖、坐便器密封圈、金属软管和三角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7.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8.合同履行期限:3-6月份四个月内均衡供货或提前供货完毕,送货时间由*方电话通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日至**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

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磋商小组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中坝南路20号

联系人:石锦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景倩雯

联系方式: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 0513-*

项目磋商经办人:*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那工 ?0519-*、051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4.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60%收取,分档累计计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附件(如有)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7.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

10.2 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

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

12.分项报价表

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

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

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

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

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

15.磋商响应函

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

16.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

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

19.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响应文件的拒收

20.1 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21.1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1 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21.2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1.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

22.响应文件解密

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23.磋商小组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24.4 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

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 ?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

? ?25.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 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

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1.1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6.1.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

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

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

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6.3.7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6.3.8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3.9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

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6.6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6.7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

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7.1磋商程序

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

27.2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7.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成交

28.确定成交单位

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抽签决定。

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29.质疑处理

29.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9.4 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关于评审方面的质疑,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

29.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9.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9.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9.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9.5.4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9.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0.成交通知书

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1.签订合同

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标的物的追加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二)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连体式、落地式、节水型的白色陶瓷成人型坐便器及配件(配件包括便器水箱配件、坐便器坐圈和盖、坐便器密封圈、金属软管和三角阀)、共计约6921套。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坐便器的卫生陶瓷部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20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卫生陶瓷》GB/T6952-2015的要求;坐便器坐圈和盖须符合《坐便器坐圈和盖》JC/T764-2008的规定;便器水箱配件须符合GB/T26750-2011《卫生洁具便器用压力冲水装置》、GB/T26730-2011《卫生洁具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架》的要求;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符合GB25502-2017的要求;金属软管须符合《卫生洁具软管》GB/T23448-2009的规定;三角阀须符合《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直角阀》QB2759或《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直角阀》GB/T26712的规定。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①卫生陶瓷

★使用纳米自洁釉或者高密度微晶釉等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釉面。

▲坐便器冲洗方式:双冲式坐便器;喷射虹吸式或旋涡(超漩)虹吸式;

▲外观与外形尺寸,连体式、落地式、下排式;

★长×宽×高(mm):尺寸?R670×395×690;

陶瓷表面光滑细腻,无裂纹、熔洞、落脏、磕碰、花斑、凹凸等,色泽晶莹、无色差。

▲任何部位坯体厚度不小于6mm;

瓷体不得出现修补,且坚固耐用。

排污管道及瓷体全面施釉,无桔釉、釉粘、缩釉、缺釉。

★便器坑距为300mm和400mm双孔通用型或300mm/400mm单孔型。

★最大允许变形:安装面变形≤3mm,表面变形≤4mm,整体变形≤6mm

★便器用水量:全冲用水量?Q6.0L;平均用水量?Q5L。

▲瓷质吸水率:?Q0.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提供的报告中须有检测结果)

▲抗裂试验:无釉裂和坯裂。

★水封深度和表面尺寸:深度?R50mm;表面尺寸?R100mm×85mm;水封回复功能:水封回复?R50mm。

★坐便器水效等级:二级及以上,平均用水量?Q5.0L。(提供水效检验报告)

▲提供产品节水认证证书。

★存水弯最小通径:坐便器存水弯水道能通过直径?R41mm的固体球。

★洗净功能:每次冲洗后累积残留墨线总长?Q10mm;单段残留墨线长度?Q5mm。

★排水管道输送特效:球的平均传输距离?R15m。

★排放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污水置换功能:稀释率?R25。

▲卫生纸实验:双冲式坐便器进行半冲水的纸球实验,每次坐便器便池中应无可见纸。

②坐便器坐圈和盖

▲材质为PP聚*烯或者UF脲醛树脂。

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坚固耐用,坐便器塑料坐圈和盖抗冲击强度高,具有快速拆装和缓降静音功能,整体颜色与便器相协调。

③便器水箱配件

▲高压水件,材质为ABS树脂;

具有抗老化,坚固耐用,耐腐蚀,注水噪音低,配件表面无明显的填料斑、波纹、溢料、缩痕等。

活动连接部位灵敏可靠,封水部分平整,无渗水,无漏气。

铸件外表面不得有缩孔、砂眼、裂纹和气孔等缺陷,阀体密封面使用优质硅胶密封垫或者使用防水高密度碳素粒子密封圈和密封胶垫,密封严实,不漏水。 ? ? ?

进水阀具有防虹吸装置,排水阀底部使用实心不锈钢钢钩锁定装置。

④金属软管

▲长度?R30cm,材质为304不锈钢;

外观无剥层、气泡、氧化皮、锈斑、裂纹、油污、划痕、压痕和尖锐折叠等缺陷。金属软管要柔软、耐蚀性、耐高温、耐磨损、具有较好的抗拉性,且与坐便器相匹配。

⑤三角阀

▲主体材质为黄铜,阀芯为优质陶瓷片,手柄为ABS;

密封能力强,坚固耐用。三角阀进出水孔径均为4分,表面应乌亮如镜、无任何氧化斑点、无烧焦痕迹,无气孔、无起泡、无漏镀、色泽均匀;用手摸无毛刺、沙粒,且不易附水垢。

⑥坐便器密封圈

▲材质优质*晴橡胶或ABS、油泥;

具有高粘合力,密封效果和防臭效果好,耐磨损、耐老化,持久耐用,并与参与投标的坐便器相匹配。(双孔通用型需提供)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6921个坐便器、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①范围: (略) 范围内10个区镇指定送货地点,约70个点位/次;②时间:3-6月份四个月内均衡供货或提前供货完毕,送货时间由*方电话通知。具体详 (略) 2024年便器集采送货地点和数量分布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全部投标产品应当是全新的达标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提供随机资料、备品、配件等。供货时须提供列有设备名称、规格、产品序列号、数量等内容的清单,由三方(施工单位、区镇、供应商)共同现场开箱验收交接。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6.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含资质及产品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予以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违法行为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签订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等供业主备查,如发现如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则视为欺诈行为,采购人将不授予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6.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功能等)的准确性,产品性能等实质性指标。

6.3成交供应商交货至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两年(原厂质保高于两年的,按原厂质保)。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免费维保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更换的零配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若质保期内无法修复的,则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换货(新换货物的质保期将重新计算,即从货到现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所有投标货物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均按成交供应商投标承诺执行。

注:若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发生不履行质保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所有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6.4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货物及配件(配件包括便器水箱配件、坐便器坐圈和盖、坐便器密封圈、金属软管和三角阀)的提供、产品制造、质保期内易损件、备品备件、材料、产品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装卸、搬运、保管、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费、安装技术指导、保修期内维保服务、利润、税金及使所报全部产品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及保修等一切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6.5投标人承诺两年内(同一座户厕从第一次质保期开始之日起两年)(因产品存在自身缺陷的除外)免费更换1次;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须按实际更换座便器及配件的总金额的双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新换货物重新计算的一年质保期满之日为服务承诺保障履约完毕之日。

7.2包装要求:

7.2.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7.2.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酸二异壬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酯、邻苯二*酸二异癸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烯作为 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7.3绿色数据中心

7.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 (略) 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

7.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 (略) 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7.6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

8.(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无

(2)本项目的主要标的:采购6921个坐便器

9.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带★号的必须响应,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10.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 %,货物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11.履约保证金:

11.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可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1.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 ?

11.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12.合同条款(详见附件)

第四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65分

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标标准

1

技术响应

12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货物参数指标打分,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标注“▲”号的部分参数要求负偏离或不符合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标注“★”号的参数要求负偏离或不符合的,视为无效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与所投的产品型号一致。

2

产品质量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坐便器(包括坐便器及便器水箱配件3分;坐便器坐圈和盖2分;坐便器密封圈、金属软管和三角阀1分三项)多方位照片,必须为实物拍摄照片,提供照片P图、网页照片或者网上截图不得分。对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的合理性、整体颜色及外观的协调性进行打分,设计美观合理、外观协调的,每项得满分;设计简洁普通、整体颜色有色差的项,每项得半分;外形粗糙、设计不合理等差的项或不提供的项,不得分。

3

产品检测报告

3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经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坐便器(含水箱配件)的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得3分。

4

业绩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产品项目销售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服务承诺

10

供应商承诺两年无条件更换10个的(因产品存在自身缺陷的除外),得5分;承诺两年无条件更换20个的(因产品存在自身缺陷的除外),得10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6

质保及

售后

18

1.对所投产品提供的(1)质量保证、(2)产品的安全性、(3)产品的质量控制、(4)使用寿命等做出说明,针对以上每点,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对所投产品提供售后(1)处理程序、(2)响应及处理时间、(3)质量保证措施、(4)服务方式(上门或送修等)、(5)备品备件等方面,针对以上每点,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7

供货方案

6

对投标人提供的(1)供货组织实施方案、(2)产品运输和验收方案、(3)运营维护方案的整体完善性、合理性、切实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针对以上每点,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四)价格分:35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 ? ?供应商名称 :(加盖CA电子公章)

? ? ?日 ? ? ?期 :

响应文件目录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商务、技术标

三、价格标

四、其他资料(如有)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

7.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

8.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9.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商务、技术标

1.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

2.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

3.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

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三、价格标

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8);

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9)。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0)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1)

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2)


附件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本人)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4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 ? ?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 ? ? ?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 ? ?单位地址:

? ? ?日期:


附件5

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 ? ? ? ?址:

邮 ? ? ? ? ?编:

电 ? ? ? ? ?话:

传 ? ? ? ?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 ? ? ? ?号:

日 ? ? ? ? ?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6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

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7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

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8

报价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磋商货物、服务名称

磋商单价


小写: ? ? ? ? 元/套(人民币)

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

核心产品品牌(如有)

日期:

填写说明:

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2、如有分包,供应商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

附件9

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

供应商(盖章):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是否为主要标的)

1

2

3

4

合计

注:

1.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是否为主要标的)。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 供应商须详细备注主要标的信息,并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0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工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 ? ? 供应商全称(盖章):

? ? ? ? ? ? ?日 ?期:

附件12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3

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我们 (供应商1),(供应商2)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

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 (略) /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

? ? ? ? ? ? ? ? ? ? 日期:

附件14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 ? ? ? ? ? ? ? ? 公章: ? ? ? ? ? ? ? ? ? ? ?

日期: ?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15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 (略) 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

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 (略) 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 (略)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


公平竞争二维码.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docx
(略) 农村户厕改造坐便器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海安政府采购货物合同范本.docx
“苏采云”系统CA、签章切换注意事项(供应商).pdf
“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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