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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对广东华楠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年03月18日   广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18日至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天河区建华路89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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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天河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拟 (略) 天河区天源路1111号投资建设“ (略) 建设项目”。项目设计等级为二级 (略) ,占地面积3297.63平方米,建筑面积6346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新建1栋地 (略) 综合楼,建筑总高度约为16.8米,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外送检测)、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等诊疗科目, (略) 床位122张,最大设计门诊规模约为100人次/日。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
项目年运营天数为365天,3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内设仅对员工开放的食堂, (略) 用餐。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5%。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医疗废物暂存区恶臭(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消毒废气、检验科废气、微生物气溶胶、食堂油烟废气。
①有组织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密闭,产生的恶臭(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经专用排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废活性炭每季度更换1次。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专用油烟通道收集后通过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2)排放。项目油烟排放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②无组织
项目消毒废气及检验科有机废气经通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边界有机废气参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边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项目检验科及其他病区的病原微生物气溶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定期消毒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 (略) 部医疗废水、门诊部医疗废水、洗衣房废水、器械清洗废水、检验科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法消毒,处理能力:80t/d)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通过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大观净水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自空调机组、污水处理设施、油烟净化器、引风机、水泵等机械噪声以及就诊人群的生活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后,项目东面厂界环境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中4类标准,南面、西面、北面厂界环境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类标准,边界外5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及危险废物(隔油池油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
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在首层西南面按规范设置1个占地面积10平方米,贮存能力约1吨的医疗废物贮存间(医疗废物贮存周期不超过1天),在项目南面按规范设置1个占地面积10平方米,贮存能力约1吨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其中废活性炭贮存周期不超过3个月,废紫外灯管贮存周期不超过1年,项目隔油池油渣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后直接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拉运,不在项目内贮存);在项目南面设置1个面积分别为10平方米,贮存能力分别为1吨一般固废贮存间,一般固体废物。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次氯酸钠及危险废物等风险物质泄漏、火灾、废水及废气事故性排放引起的环境影响。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相关科室制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每日安排专人对试剂的安全存放、使用进行检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室内做好硬化、防渗措施;严格控制明火,并应按照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设置专人管理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的培训,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措施进行巡检、调节、维护和检修,设置废水、废气处理措施故障报警装置,设置废水事故池和管道切换系统;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防风、防雨、防渗处理,储存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作好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管理记录和标识,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完好性;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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