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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崇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02月29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建设项目

崇环审函〔2024〕1号

20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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