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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对广东崇爱康复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年04月12日   广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广东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12日至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越秀区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略) 越秀区恒福路41号之一,现为一栋五层医用楼(自编1号楼),是 (略) (略) ,主要经营康复医疗服务,占地面积1568平方米,建筑面积4618平方米。 (略) 员工110人, (略) 内食宿,实行每天24小时三班运转工作制。日门诊量约100人次, (略) 床位100张。 (略) (略) 床位紧张问题,医院现拟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对1号楼科 (略) 区域的布局进行调整,并新增租赁的恒福路41-43号一栋六层(局部七层)建筑的二层至六层(局部七层,自编2号楼),建设“广东 (略) 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684.469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为4634.78平方米,新增 (略) 床位(其中1号楼新增30张、2号楼新增190张),诊疗内容增加全科医疗科、皮肤科、精神科、肿瘤科等,不设置传染科、放疗科和核医学科;新增员工235人,新增各类用房室内均采用紫外装置消毒,医疗过程中使用医用酒精与碘伏消毒。项目建成后, (略) 床位增至320张(其中1号楼130张、2号楼190张),预计门诊量约120人次/天;医护人员总数为345人,其中医护人员272人,行政后勤人员73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365天运营,实行每天24小时三班运转工作制。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建筑物进行装修施工,不涉及土地平整,施工期拟做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采用新型的吸尘式打磨机进行墙面打磨,打磨前先喷水,以防止扬尘对周边造成的影响;场内适量洒水抑尘,及时清理边角料与碎屑粉末;选用经国家质量检验合格的环保材料。
(二)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产生的少量装修废水经临时格栅过滤处理后,排入所在建筑物的污水管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一并依托所有建筑已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22:00~8:00及12:00~14:00时段内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 (略) 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发电机组。
(四)本项目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按其性质进行分类回收,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进行处置;装修过程产生的有机溶剂废物、废涂料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其他性质的装修垃圾交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新增的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均依托已建的三级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130 m3/d、采用“格栅+A/O+沉淀+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二者较严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医院内的病原微生物气溶胶通过各类用房室内紫外装置消毒,医疗过程中使用医用酒精与碘伏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
医院已建的污水处理站设于1号楼负一层专用房内,污水处理池体均加盖密封,并定期在污水站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专用管道引至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中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值,尾气通过2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类存放于各专用临存区域,采用密闭胶桶或者其他密闭容器存放,实行每天清运制度,并采取定期清洗与喷洒生物除臭剂措施,产生的恶臭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
(三)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源放置在专用设备房内,并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综合防护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临时贮存、转移处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废过滤器、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一并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经消毒的三级化粪池污泥与经消毒灭菌、脱水后的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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