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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新化县圳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04月18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新化县圳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新化县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新化县圳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孟公镇付家村、圳上镇集镇区西南部回龙桥052县道以西

建设单位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两个污水处理厂分 (略) (略) 新化县孟公镇付家村、圳上镇集镇区西南部回龙桥052县道以西,属新建项目(补办环评),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地理坐标为:111°10′26.821″,27°53′24.753″、圳上镇污水处理厂地理坐标为111°21′36.814″,28°4′53.024″。本次环评只针对两家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不含远期规模。建设规模:孟公镇污水处理厂2000m3/d、圳上镇污水处理厂1000m3/d。两家污水处理厂都采用“预处理+AAO+紫外线消毒”工艺,主体工程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同步建设相关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总占地面积8417.08.5m2,总投资9192.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的3.6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两个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通过回流收集至厂区进水系统,不外排。孟公镇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经预处理+AAO+紫外线消毒后,通过水泥排水沟 (略) 河;圳上镇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经预处理+AAO+紫外线消毒后,排入白溪。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两个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都要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两个污水处理厂有组织废气通过密闭加盖负压收集+生物填料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和绿化处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表4中的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栅渣、沉砂收集于带盖收集箱内,存放于相应的暂存点,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孟公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机械脱水处理(含水率降至80%)后,再采用吸污车运至新化海螺 (略) 水泥窑综合利用;圳上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在厂内储泥池暂存,定期采用吸污车运至孟公镇污水处理厂经机械脱水处理(含水率降至80%)后,再采用吸污车运至新化海螺 (略) 水泥窑综合利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控制标准;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在线监测废液,分别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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