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解放大道办公区、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解放大道办公区、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04月18日   湖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0.1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湖南 (略) 受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税 (略) 税务局非政府采购相关办法,对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解放大道办公区、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代理编号:HNMG2024-C021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解放大道办公区、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年。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包1

解放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及花木租赁

满足国家或行业强制性要求,具体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年

*.00

包2

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

满足国家或行业强制性要求,具体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年

*.00

合计

*.00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小企业(是,否

四、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4 月18日起至**日下午 17:30止,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 (略) 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领取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日15:00分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日15:00分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 (略) ( (略) 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 (略) 税务局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领取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地 址: (略) 解放大道29号

(3)联系人:王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0734-*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 (略)

(2)地 址: (略) 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

(3)联系人: 唐女士 、周女士、胡女士

(4)邮 编: *

(5)电 话: 0734-*

(6)电子邮箱: /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