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核准的批复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核准的批复

2024年01月23日   福建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国有 (略) :

  你司《 (略) 国有 (略) 关于申 (略) 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的请示》(安国投〔202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人民政府〔2023〕337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现同 (略) 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项目编码:2401-*-04-01-*)。

  项目建设单位: (略) 国有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溪柄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积45830.15㎡,包括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总建筑面积21868㎡,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近期厌氧反应器、近期沼气储柜、近期浮渣罐、远期厌氧反应器、远期沼气储柜、远期浮渣罐、工业固废渗滤液调节池、近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近期厂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远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远期厂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场底整平工程、坝体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工程、防洪工程、隔离带、渗滤液导排系统和场区防洪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7924.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924.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89%。

  五、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原批复文件安发改审批〔2023〕21号文件二期垃圾处理中心工程相关内容同时作废。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略) 国有 (略) :

  你司《 (略) 国有 (略) 关于申 (略) 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的请示》(安国投〔202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人民政府〔2023〕337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现同 (略) 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项目编码:2401-*-04-01-*)。

  项目建设单位: (略) 国有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溪柄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积45830.15㎡,包括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总建筑面积21868㎡,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近期厌氧反应器、近期沼气储柜、近期浮渣罐、远期厌氧反应器、远期沼气储柜、远期浮渣罐、工业固废渗滤液调节池、近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近期厂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远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远期厂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场底整平工程、坝体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工程、防洪工程、隔离带、渗滤液导排系统和场区防洪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7924.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924.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89%。

  五、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原批复文件安发改审批〔2023〕21号文件二期垃圾处理中心工程相关内容同时作废。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