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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南海校区校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广东
招标变更  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4-2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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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南海校区校园改扩建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东 (略) 南海校区校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 (略) 南海校区校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XZ0050

项目名称:广东 (略) 南海校区校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日

原定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由于编制技术标的需要,请提供设计方案及红线图

答:详见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第(2)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勘察方)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审图合格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的,每项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请问勘察方提供的业绩是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修改内容详见下文:二、澄清修改内容

3.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6所要求的拟派勘察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勘察专业负责人?

答:可以兼任。

二、澄清修改内容

原内容

修改内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0分):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审图合格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的,每项得2.0分,本项最高得8.0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勘察方)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审图合格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的,每项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①上述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网页截图(打印件)并提供网址查询)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审图合格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 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须加盖业主公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公共建筑工程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建筑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重建和改建工程)。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0分):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审图合格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2.0分,本项最高得8.0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勘察方)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审图合格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的,每项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①上述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网页截图(打印件)并提供网址查询)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审图合格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 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须加盖业主公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公共建筑工程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建筑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重建和改建工程)。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区教育局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757-*

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2座1303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57-*

**日

广东 (略) 南海校区校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补充答疑文件(第1号)ok.pdf
规划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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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扩建工程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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