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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园林服务中心城市容颜更美丽新老城区亮化等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4-2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77.12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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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概况

城市容颜更美丽(新老城区亮化等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JSZC-*-JSZP-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ZP-C2024-0001

项目名称:城市容颜更美丽(新老城区亮化等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77.12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对沛县城区鸿鹄园、好人广场、闸北游园、韩信游园、留园大沟、阳光游园等地点,进行亮化等基础设施的增加及维修。详见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二年三级养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http://**)“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前。

2、**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中沛 (略)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矿大科技园C4栋A-130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园林服务中心(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1号政府西五楼

联系人:张文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沛 (略)

单位地址: (略) 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联系人:王变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变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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