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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能旗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2024年04月28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安能旗 (略) 年产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安能旗 (略) 年产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临武县临武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安能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安环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 (略) 临武临武产业开发区,本项目占地面积*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m2,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m2。厂区内分为焙烧车间、净化车间、蒸发析盐车间、碳酸锂车间等生产区及维修车间及备件库、科研办公楼、锅炉房、渣库、原料仓库、危废库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

有组织:项目各筒仓废气及筒仓板喂料机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各锂云母板喂料机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1#、2#原料皮带输送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3#、4#原料皮带输送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6#原料皮带输送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36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1#、2#生料立磨废气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36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1#、2#生料立磨废气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36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1#、2#颚式破碎废气、1#、2#圆锥破碎废气、1#、2#熟料中转仓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36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3#、4#颚式破碎废气、3#、4#圆锥破碎废气、3#、4#熟料中转仓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36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1#、2#熟料立磨废气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36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3#、4#熟料立磨废气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一根36m高的排气筒(DA013)排放;1#、2#元明粉干燥废气、1#、2#硫酸钠钾复盐干燥废气、1#、2#碳酸锂干燥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7m高的排气筒(DA016~DA021)排放;各包装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7m高的排气筒(DA022、DA023)排放;以上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的标准限值。

1#焙烧废气、2#焙烧废气分别经烟气冷却+SCR脱硝+布袋除尘器+脱氟、脱硫+湿电除雾分别经36m高的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化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的标准限值,其他因子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的标准限值。

1#、2#脱碳废气分别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分别经27m高的排气筒(DA014、DA015)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的标准限值。

锅炉废气直接经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24)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SO2和NOX和颗粒物,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的排放限值。

无组织:原料库、硫酸储罐区、氨水罐区、原料库堆场、原料配料、混料及输送转运、破碎和脱碳工序等产生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硫酸雾、氨等,企业应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桶、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外排。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的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防治。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废水、锅炉脱盐水系统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等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树脂反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焙烧废气处理废水、渣库渗滤液、实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等进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采用“除铊除氟+絮凝+沉淀”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外排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和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厂界的昼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与处置。

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危险废物应暂存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建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设一般固废间对一般固废进行堆存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 浸出渣、除杂渣、脱硫石膏渣进行固废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管理;废机油、废实验室用品、废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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